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元宵节烟花爆竹点燃区域划定的布告

2025-04-05  来自: 火博登录网站 浏览次数: 1

  为做好元宵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作业,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安全办理法令》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则,设置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点燃区域,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花园东街第二处限高杆至东林路路口。(此路段元宵节当日机动车禁行,车辆可从东风路—东林路绕行)

  除元宵节可点燃区域外,城市建成区内科研路以东、北辰路以南、城东路(绥化站)以西、花园街以北围合区域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禁放烟花爆竹的时刻、地址点燃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北林区公安分局、北林区城市办理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三款,《烟花爆竹安全办理法令》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相关规则责令中止点燃,并给予相应处分;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办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