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12-21 来自: 火博登陆链接/荣誉 浏览次数: 1
,市委第六巡察组向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生动实践,作为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全面接受,即知即改、绝不回避、绝不遮掩,以绝不护短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全方面推进整改工作。当天下午,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再部署,细化整改任务,责任到人,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党组书记李志军组长,党组成员、管理处副主任沈华和管理处主任孙大明任副组长,其他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在保护区管理处上下统一思想,层层发动,周密安排,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浓烈氛围,全面深入地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做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挂图作战,制定出台《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1个方面、45条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任务要求、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进整改责任落实,相关处室、单位对整改情况“一周一报告”,以周报告的形式,提醒、倒逼整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到位,始终强化过程管理,压力传导、责任到人,保持高压态势。
(三)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解决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准确掌握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在此基础上,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之成为保护区管理处领导班子乃至全体干部职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规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建立一系列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协调推进。自觉把巡察整改与麋鹿保护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坚持不懈贯彻“三市”战略,坚定不移走好“两海两绿”路径,围绕突出麋鹿保护的核心地位,确保麋鹿种群健康稳定增长主线,着力在麋鹿种群内部结构调整、异地保护、扩大野生种群、麋鹿驯养、网格化管理、野生麋鹿救助等“六大重点”上,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寻求新突破;另一方面,以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顺应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抓班子、带队伍,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同时,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防“”反弹,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保护区上下形成进位争先、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保护区管理处党组从始至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的要求,聚力聚焦明显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已整改完成的占75%,别的问题按计划正在实施之中。通过问题整改,保护区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初步显现。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12月新一届党组格外的重视党建工作,今年2月14日和3月4日麋鹿保护区党组专门召开“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议,按照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下发《2020年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通知要求,结合麋鹿保护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16日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通知,每月中旬按计划组织1次学习,4月18日已召开党组中心组4月学习会议。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对20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回头看,已把主题教育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形成常态化;二是各支部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等,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支部书记按制度履责,已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上党课和交流学习体会;三是每月20日支部党员活动日,支部书记已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及时纠正不正确、不规范记录;四是已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王继才、市生态卫士卢兴保先进事迹,每人撰写学习体会2篇;五是党组成员已带头认真细致学习习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结合保护区工作特点,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现实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并已形成针对性调研报告一篇。
3.弄虚作假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弄虚作假的情况,3月30日召开党总支委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原因进行剖析,从自身查原因,总支书记带头在会上要作深刻检讨,并由监督审查室对相关党员教育谈线次;二是各支部已建立“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规范党员言行;三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现场教学等活动,教育党员增强宗旨意识,树牢正确的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四是已建立“党员综合考核制度”,将党员工作表现纳入民主评议、评优、年终考评。
4.种群密度过高导致栖息地生境退化较为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向省林业局汇报1次鹿群放养和网格化管理的情况,并建议选择适宜栖息地输出野生麋鹿,已完成向省林业局首季度网格化工作汇报;二是建立专家咨询机构,每年定期现场指导1—2次,已行文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苏丰鹿【2020】28号);三是开展种群内部调控,降低第一、二核心区麋鹿种群密度,已制定2020年种群调控方案;四是申请和实施湿地恢复项目,有效修复麋鹿栖息地植被生境,申报两个湿地补助项目,实施中;五是加强疾病风险防控;六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周边社区合作与联系。
5.饮用水源被污染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去市生态环境局就保护区周边水资源、麋鹿种群利用外源水补水及外源水潜在污染因素等情况作了汇报,提出了请求在市级层面协调有关县市(区)及单位,建立大丰麋鹿种群用水联防联控长效管理机制的设想,并呈交了保护区“关于协调建立大丰麋鹿种群用水联防联控机制的报告”文件。4月9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二是坚持对第一、二、三核心区麋鹿饮用水源监测(每月自测1次),并做好自测记录,如有超标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尽早得到解决,使用检测合格的水源,1—3月份水质已达三类标准,可作为饮用水源;三是4月8日麋鹿保护区分别到友邻单位金海农场、东川农场、新曹农场、剑丰公司、大丰林场等地,就防污治污、社区共管、野生麋鹿安全等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流与沟通,上半年未发现周边养殖场所偷排偷放现象;四是避开饮用水源风险期补水,1—3月份,保护区第一核心区提水3次,第二核心区提水3次,第三核心区提水1次。
6.野外放养麋鹿意外伤亡数量逐年递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4月7日,联合技术处、资源管护处分别到东川农场、金海农场、大丰林场、剑丰农场、新曹农场等周边社区进行走访沟通,就野生麋鹿救助管理、水源污染控制和野生动物生态补偿等方面相互交流意见和看法,并在官网发布有关信息;二是已经制定出台《麋鹿巡护监测工作制度》(苏丰鹿[2020]41号),明确巡护责任和范围,巡护人员定期按要求上报巡护表格;三是已制定《野生麋鹿救助应急管理制度》(苏丰鹿[2020]40号),对救护物品进行了清点,做好常用药品领取登记工作,目前正在整理救护照片和救护记录;四是已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方案》(苏丰鹿[2020]26号),并于4月10日联合大丰森林公安、川东港边防派出所、蹲门边防派出所分别在川东闸社区、蹲门小街社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5辆,3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解答70人次咨询,并在官网发布相关报道;五是已联合森林公安、交通部门在川东闸防汛路设置多块限速警示牌和宣传牌,增设1处摄像头融入麋鹿保护区监控系统,老海堤公路路口设置减速带和爆闪灯,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安全,目前正组织巡护人员排查复河内尼龙网和地笼,以及区内野狗活动规律;六是4月15-16日,与当地公安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整治行动。
7.麋鹿保护科研成果不够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积极鼓励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专业相关知识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出台《支持和鼓励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办法》;二是出善科研成果奖励制度、鼓励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积极发表科研成果,出台《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三是已加强与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相关的科研课题项目和资金;四是每年年初制定“科研工作规划”,年终进行科研工作量化考评,出台《2020年度科研工作规划》及《科研工作量化考评办法》。
8.宣传推介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与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热门媒体平台深度合作,深化“观赏黄海湿地第一站”的话题影响力;二是已组织专题推介会,选择目标城市,组织并且开展专题推介会,联合旅行社、媒体、线上旅游网站,提升中华麋鹿园景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三是开展重要节庆活动推陈出新,已与中华恐龙园、珍禽保护区、泗洪湿地保护区等单位联合举办“你好!消失的朋友”主题活动,于4月21真正开始,2020年鹿王争霸直播活动也在积极准备中;四是已与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等平面媒体合作,2020年4月10日央视新闻频道聚焦大丰区生态环境美景,大丰黄海湿地、中华麋鹿园等生态美景亮相央视,2020年4月15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聚焦中华麋鹿园,播报保护区引来麋鹿产仔高峰新闻资讯,新华日报、盐阜大众报、荔枝新闻等媒体均有景区相关报道。
9.旅游业发展不快的问题整改情况。麋鹿互动中心已对游客开放,湿地观光塔、聚仙湖、木栈道等景点设施等进入收尾阶段,将会陆续对游客开发;已与携程、同程签订合作协议,与其他的旅行社也在积极的对接中。
10.配套服务设施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与麋鹿风情小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东方一号创意产业园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开发“世遗”题材和麋鹿文化相关的旅游商品;闲置商铺部分已出租,剩余在积极招商中。
11.管理运营人员亲属关系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核实公布11位在编人员及亲属信息;二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妥善处理;三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规定,规范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和研究所进人程序;四是严格规范旅游公司进人程序,出台《景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苏丰鹿[2020]35号),严禁招录与管理处在职职工存在亲属关系人员。
12.景区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景区“安全责任制度”,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已执行为进园游客购买保险政策;三是已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加强资质管理,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四是持续增加安全管理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对景区设施设备回头看,查找安全风险隐患,已对部分损坏的进行维修更换。
13.“领导班子精力难集中”问题的整改。党组4月22日已向市委组织部出报告(苏丰鹿[2020]8号),请求增设专职副书记、副主任,增加1-2名党组成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做好班子队伍建设,保证党组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14.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苏丰鹿【2020】3号),并下发到各处室(单位),2月14日专门召开党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任务和干部人事工作,讨论麋鹿科研保护、景区运营、重点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确定党组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进行中心组学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等,履行党组工作职责,已于3月16日、4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三是明确由纪检监督室主任侯立冰牵头,另配备3名年轻党员(薛丹丹、严睿、杨凯),专门负责党组会日常事务、会议组织和材料准备,建立党组工作档案。
15.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偏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干部职员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员能力提升工作;二是已建立干部考核办法,完善创新创优激励政策,鼓励干部职员自学,提升学历、晋升职称,提高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更好为麋鹿保护事业服务;三是动员职工克服距城区偏远困难,积极参加市内和市外组织的各类相关学习和培训会议,使干部职员办事能获得相应提高,适应发展需求;四是每半年组织1次全体党员党的基础知识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年度考核和评优,4月28日已组织全体党员党的基础知识理论考试。
16.领导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出台的“党组议事规则”,已在党组会议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持续推进麋鹿保护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今年党组已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3次,形成《2020年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对党建工作情况根据市委要求做年度考核并写进年度工作总结中;四是下属三个支部已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2020年党支部工作要点,认真履行“七个一”工作法,接受机关工委的年度考核。
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规范流程等相关联的内容;二是以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问题整改为导向,认真分析出现这样一些问题的原因,党组3月6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份党总支及三个支部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已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严肃批评不正当言论和行为;四是杜绝了将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成相互表扬会,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
18.“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正常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杜绝以支部会、党员学习日活动会代替支委会、代替党小组会等不规范做法,已召集所有党员定期学习《中国支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总支下属三个支部已根据党员人数,按规定重新分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使每位党员都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过好每次组织生活;三是支部书记今年轮流参加党校学习培训1次。
19.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已对照问题清单,对民主评议党员资料做认真审核,已完善相关党员资料;二是党总支已牵头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三是已及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四是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评定升”工作并建立规范档案资料;五是支部书记已约谈相关党员1次。
20.党员发展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党员进行学习、教育,纠正不正确填写;二是6名党员于今年2月已补齐政审材料中缺少的外调材料;三是对全区32名党员入党志愿书进行重新审查过堂,已整改到位;四是党组成员、总支书记于4月22日完成与相关党员谈话,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五是总支书记于4月份完成与相关支部书记谈话。
21.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粗疏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于出错人事档案,一一审核,回头看,已排查出原因并进行修正;填写了“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重点审核参加上班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信息,经过初审、复审、本人签字后已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22.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14日党组会上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2020年4月18日党组会上讨论建立专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等工作,党组与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于近期出台相关制度;二是将每年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不少于2次,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0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三是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置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和条目,并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同时也加强麋鹿保护区微信工作群信息检查,坚决杜绝虚假信息传播;四是以支部为单位已组织党员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知识,参与做好意识形态方面工作,使大家的思想和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3.固定资产疏于管理,登记使用管理台账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丰鹿[2020]43号),完善了“采购、入库、出库及报废处置台账制度”,对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严格依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95号)、《江苏省林业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苏林办发[2019]14号)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二是对于摄录一体机、笔记本、照相器材等公物离任领导已经进行了移交,并作出了书面说明。
24.关于“固定资产疏于管理-‘清风行动’排查”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离任领导宿舍进行了移交,钥匙归办公室保管;二是加强离任和退休人员公物清退工作,及时登记和上报;三是已对“清风行动”责任人进行约谈。
25.固定资产疏于管理,2017年以来未对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丰鹿[2020]43号);二是已成立固定资产核查工作小组,正在开展2017年以来的固定资产做全面清查盘点,务必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三是正在开展2019年以来新购置资产督促相关处室履行登记手续,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
26.管护车辆机械和油料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关于机械用油管理制度》(苏丰鹿[2020] 30号)、《机械补饲设备管理制度》(苏丰鹿[2020] 31号);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已确定小组人员名单;三是已完善使用手续,严格执行先签批、登记后使用;四是已排除油库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饲料、机械设备和车辆正常运作;五是按消防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油库已搬迁;六是每季度组织并且开展1次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抓保护就必须抓安全,4月16日已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知识培训。
27.饲料采购使用缺少监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4月13日由管理处出台苏华饲料贸易有限公司饲料管理(采购、保管、使用、财务、安全)制度,共8章,54条,附件表格8个。制度已下发管理处各处室、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成立了以管理处分管领导、审查监督室、技术处、财务室、公司负责人、采购人员等为成员的饲料采购领导小组,明确了饲料管理职责;三是1月15日召开了精饲料采购方式意见征集会,共9人参会,经过投票和推荐共8家麸皮供货商、9家豆粕供货商纳入信息库;四是2020年采购麸皮4次、豆粕2次,通过供货商信息库由2人以上进行询价,所有询价结果向采购小组报告并征得书面同意。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小组中,不低于3人到现场进行抽检验收,并留存照片;五是自2020年1月起建立了完善的饲料使用、出入库、销售等管理台账,所有饲料往来、使用均实施严格记录;六是苏华公司与管理处每月签订一次销售合同,根据合同要求每天技术处人员与苏华公司具体饲喂人员进行现场交接,并留存交接表。月底由苏华公司与管理处技术处进行书面核对确认。
28.苗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月5日,向盐城市麋鹿研究所报送了《盐城市大丰绿野园艺有限公司只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岗位职数规定(草案)》的请示,并于3月5日获得了盐城市麋鹿研究所的批复;二是完善绿野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加强苗木、肥料和农药等物资采购、出库、入库、保管等管理工作,4月13日以管理处名义发了4个文件:(1)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绿野园艺有限公司(苗木的采购与销售、农药化肥的保管与使用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2)关于明确盐城市大丰绿野园艺有限公司采购流程的通知;(3)关于明确盐城市大丰绿野园艺有限公司销售流程的通知;(4)关于成立盐城市大丰绿野园艺有限公司苗木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三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先签批、后登记使用,规范苗圃地管护工作;四是加强苗木采购、入圃、销售、出圃环节的监管,建立台账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定期组织验收核查。
29.党组主体责任未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新出台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总结,坚决做到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将于5月中旬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风险排查清单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贯穿日常工作始终,纳入年终考核,写入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三是党组成员已在《清风盐城》履责平台,认真填写履责记录。
30.纪检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学习全市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并报派驻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整治专项情况》,针对党员干部“五个方面”各人作出书面承诺,已对在职在编人员进行了廉政风险点登记排查并出台各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及监督措施和方法文本。
31.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目标任务年终补助奖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在编人员在企业领取报酬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已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妥善处置;三是已制定退款方案,将责成退还目标任务年终补助奖金11.5万元;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2.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野外补助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控制野外补助发放标准和范围;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兽医卫生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三是已制定退款方案,将责成在编人员退还领取的2016-2019年3月野外补助57.89万元;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3.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的文件规定;二是所有人员在发放四月份工资时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补缴了2016年以来的工会会费;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福利发放规定,向全体会员每年发放不超过1800元的节日慰问品和不超过400元的生日慰问;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4.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从严管理麋鹿保护区机关及直属单位;二是建立规范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麋鹿保护区公务用车实施方案》、《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苏丰鹿[2020]34号),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规定;三是已将2辆车及加油卡归还下属单位,以不高于平台计费标准以租赁的形式安排公务用车,每月结账;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5.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财务专员财经纪律学习培训,健全机制;二是加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已制定出台《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苏丰鹿[2020]15号),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报支;三是已纠正内部转账无领导审批手续的错误行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6.付款手续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已制定出台《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苏丰鹿[2020]15号),严格费用审核,票据及所需附件必须齐全、真实;三是每季度对麋鹿保护区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进行内审1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审计,4月23日及24日已开展第一季度财物内审并形成内审报告;四是已纠正报销费用存在无票据、无附件、无领导审批的错误行为;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六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7.超标准报支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麋鹿保护区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所有人员出差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规定,按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按出差目的地确认住宿标准;二是已加强对财务专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及时传达重大财经政策以及有关财务管理要求,增强财经法规意识,制定出台《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苏丰鹿[2020]15号),从严审核报支费用单据;三是对2016年以来已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回头看,共6人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目前有关人员已退还了超额部分,合计金额2032元;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五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8.大额现金结算比较普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苏丰鹿[2020]15号);二是已加强苗木、肥料及农药等物资的出入库管理,购买的物资必须要有经办人、保管员现场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台账;三是规定1000元以上报支费用原则上实施银行转账,严禁大额现金结算;四是已要求相关责任人补齐入库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五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9.转移隐匿接待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有关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同时严格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五是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40.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项目前期调研、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二是已严格详细做好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项目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三是已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于不符合新形势的项目做出调整并向上级部门报备;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和单位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1.项目施工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写亚行项目情况说明,已经整理有关项目延期协议书,合同规定,工期证明,工期延期汇报(审计整改材料)、验收证明等材料;二是已写项目工作经验总结报告。
42.拆分项目规避进场交易和集中采购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二是已举一反三回头看,认真吸取这次的教训;三是严禁拆分项目规避进场交易和集中采购;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五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3.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少批多采、先采后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出台《麋鹿保护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苏丰鹿[2020]46号)并严格执行;二是已对麋鹿保护区建设项目回头看,认真吸取这次的教训;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四是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4.履约保证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已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已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三是已对正在实施项目回头看,如存在类似问题,立即追缴;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五是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5.省市委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整改未实施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照2018年和2019年省、市委巡视巡察共性问题清单,逐条认真细致排查,于近期对涉及到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整改是麋鹿保护区管理处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的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巩固整治成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下一步,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逐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麋鹿保护区管理处系统党的建设、党风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农业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见效。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层层传递责任压力、级级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正在整改和已经整改仍需长时间坚持的整改事项,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继续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稳步推进;需要长时间坚持的整改内容,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已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不是完全解决到位,看出没出现反弹,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克服松劲的思想、浮躁的情绪、赶进度的现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确保整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切实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问责,更突出事前预防,由表及里,找准症结,倒查制度漏洞,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符合麋鹿保护工作规律、具有自然保护区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为麋鹿保护区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统筹兼顾,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麋鹿保护工作、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紧密结合,锤炼优良品德和作风,扎实推动麋鹿保护区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改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改出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改出服务发展的工作业绩,为推动麋鹿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麋鹿保护区,邮编224100;电子邮箱:。